数据港又收需求意向函,要从阿里赚服务费24.4个亿?
今日,数据港发布公告,公告称公司收到阿里巴巴的数据中心需求意向函,预计项目服务费约24.4亿元。 公告表示,数据港于近日收到收到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采购部的《数据中心需求意向函》。随着阿里巴巴集团业务的高速发展,阿里巴巴拟与公司在未来一定时间合作建设HB41、HB33、GH13、JN13数据中心。 以上数据中心项目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交付,项目全部完成并投入运营后,数据港在运营期限内,通过向阿里巴巴收取数据中心服务费获取收入。项目完成并投入运营后,在运营期限内,预计数据中心服务费(不含电力服务费)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24.4 亿元。 具体项目如下: 需求意向函主要条款: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根据需求意向函,此次阿里巴巴意向与公司在国内合作建设 HB41、 HB33、GH13、JN13 数据中心,上述数据中心项目均在 2018 年 5 月各项目需求意向函约定基础上新增的需求量。 ---交付验收周期 此次需求意向函涉及数据中心项目自开工之日起 18 个月内交付,上述数据中心具体项目开始时间、验收条件、验收通过时间等以后期单体合同实际约定为准。 ---项目建设运营模式 此次需求意向函涉及数据中心项目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相关的专用系统(含设备,例如柴油发电机组、冷却系统、不间断电源、机柜等)由数据港投资、建设和运营并持有产权,同时负责提供云数据中心托管服务。 ---项目销售收入 此次需求意向函涉及数据中心项目运营成本中的电力服务费由阿里巴巴直接向供电部门缴纳。根据数据港与阿里巴巴历史合作项目经营数据初步测算,上述意向项目完成并投入运营后,在运营期限内,预计数据中心服务费(不含电力服务费)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24.4 亿元。 ---服务生效条件及期限 本次意向项目涉及服务期限均为验收通过之日起10年。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IDC圈”的所有作品,均为中国IDC圈网站及所属新媒体号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任何方式加以利用。如有转载需求,欢迎与本网联系。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IDC圈”或相关新媒体号名称。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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