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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照分离”改革方案继续领跑全国

发布时间:2019-12-03 12:16:40 所属栏目:经验 来源:上海证券报
导读: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要求,上海、天津、海南、山东等地近日纷纷发布了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也发布了相关落实方案。 同时,从12月1日起,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要求,上海、天津、海南、山东等地近日纷纷发布了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也发布了相关落实方案。

  同时,从12月1日起,对外贸易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食品安全法、海关法、种子法6部法律有关规定将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

  上海发布的实施方案颇受市场关注。根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12月2日印发的《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上海自贸试验区要以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改革为引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进一步明晰政府和企业责任,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实施方案》要求,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含临港新片区)对上海市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探索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方式。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研究员张湧对上证报记者表示,“证照分离”改革是国务院批准上海在2015年底首创试行的,经过4年时间的逐步推广,国务院决定在18个自贸试验区实施涉企事项全覆盖,充分说明上海经验在可复制可推广的基础上将继续引领全国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

  “‘证照分离’改革的核心是解决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是否需要审批才能经营某些业务的问题,特别是解决审批难、慢、繁、不透明等痛点。这次改革的亮点在于覆盖了所有的涉企事项,改革清单没有提到的内容(包括这次直接取消审批的内容),企业领照后均可以直接经营。这是继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出台后,又一项具有负面清单意义的重要制度创新。”张湧说。

  根据上海的《实施方案》,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是否可以马上经营分三种情况:无需审批即可经营(绝大多数事项)、原来需要审批的此次取消审批、继续保留审批但优化服务。其中,取消审批,分为无需备案和需要备案两种。

  “上海的方案特别强调备案要便利,绝不能以备案为名搞变相审批。”张湧说,上海方案还强调多元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大数据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的极端重要性,比如上海大数据中心就与市场监管部门一起被列为重要的责任主体。

(编辑:甘孜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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